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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表彰41名道德模范和341名榆林好人

2016/12/1 8:04:00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刘秀清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11月30日下午,第六届榆林市道德模范“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颁奖盛典在榆林市人民大厦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博出席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杨志先、麻占平出席颁奖典礼,榆林市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出资人方光玉致辞。来自全市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41名道德模范和341名榆林好人获得表彰。

颁奖盛典上,通过播放短片、讲故事等形式,现场分享了杨增叶、姬春梅、白志均、惠东宁、曹东生、曹锐锐、路生梅、胡拖莲等榆林好人楷模的优秀事迹。并为25位第六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和156名第四届“榆林好人”进行了现场颁奖。“四年来,榆林已经累计评选出各类道德模范榆林好人,他们的事迹感人、品质高尚,是时代的先锋、道德的标杆,文明之花已经开遍了榆林大地,为榆林社会和各项事业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方光玉说。

按照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要求,今年5月,榆林市启动开展第六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评选,经过申报推荐、初审初评、网络展示、微信点赞、千名公众代表投票、评委会综合审议、媒体公示等程序,最终决定授予胡拖莲等8人“榆林好人楷模”荣誉称号,刘志军等25人第六届榆林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马菲等156人“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荣誉称号,王伟等16人第六届榆林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卜淑建等177人“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提名奖。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博指出,这次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来自各行各业和各个阶层,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乃至生命践行着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时代的价值标杆,是社会的道德楷模,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道德典范。“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就是要在全社会把旗帜树起来,把道德模范的标杆树起来,把社会新风尚树起来,把核心价值观树起来。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高密度、立体化、多视角的深入宣传,让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的事迹深入人心,让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的形象更加靓丽,让争做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的风气更加浓厚,从而让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更加普及,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要尊重爱护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要及时给予关心帮扶,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争做好人的生动局面。


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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