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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向榆林市反馈督察情况

2017/4/26 7:57:00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对榆林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巡查试点工作。督察巡查组于2017年4月25日向榆林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认为,2014年以来,榆林市委、市政府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陕北从跨越发展到转型持续发展战略的过程中,较好处理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经济增长多年保持两位数的同时,保持了生态环境基本稳定。
  榆林市先后出台了与环保有关的系列政策文件,成立了榆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厘清事权界限,夯实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责。
  榆林市在机构改革中市级各部门编制压缩的情况下,给环保部门增加编制155名,增加事业机构6个,在12个乡镇设立了环保所。建立了网格化监管体系和环保联动执法机制,201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2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980家,罚款1.04亿元,征收排污费5.7亿元,起到了较好的法律威慑作用。
  榆林市强力推进污染治理工程,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3座,提标改造12座;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2万辆;成功举办排污权竞买交易8次,总成交额3000余万元全部反补减排,超额完成了“十二五”中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启动了无定河、榆溪河、榆阳河水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将城区禁烧烟煤范围由54平方公里扩大到255平方公里,全市累计拆除改造燃煤锅炉1500多台;开展了兰炭及涉兰炭行业污染集中整治,淘汰落后产能955万吨;完成了神木红碱淖国家湖泊生态保护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每年投入4000万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创建,共创建省级生态镇17个,省级生态村45个。
  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进驻榆林期间,榆林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查处督察巡查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105件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全市共取缔关闭企业178家,停建停产整治381家,责令限期改正99家,立案处罚374家,罚款3958.63万元,约谈32人,问责48人,司法立案2件,拘留4人。
  督察指出,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发展与保护矛盾依然突出,重化工的产业结构和经济高速发展造成的环境问题与生态损害日益凸显。各级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与中省要求和群众对改善环境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贯彻中省环保决策部署有差距。省上要求有序关停全省10万千瓦以下排放不达标小火电,榆林市是全省小火电最多的市,目前还没有拿出有效的整治改造关停方案。榆林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问题,先后4次被环保部通报、省级挂牌督办、约谈及媒体曝光,要求整改并问责,但至督察结束仍未问责。2014年至2016年,榆林市原油管道泄漏污染环境事件频发,多次被中、省挂牌督办。但榆林市对整治、查处、追责不到位,致使原油管道泄漏引发的环境安全事件呈高发频发态势。
  二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榆林市近几年虽然对各县(区)各单位生态环保责任落实进行了考核,但却未对有关部门和干部进行问责,未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环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市级各部门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尽责不力的问题,致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展缓慢,取缔和整治小采石场工作进展较慢,输油管道监管推诿扯皮,一些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实施按日计罚和移送司法机关的环境案件数量与地区环境问题突出的实际不相符。
  一些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保意识淡薄,存在被动应付、违法违规决策的问题。神木县锦界工业园神木化工厂、榆横工业园未来化工厂、陕西金泰氯碱化工厂等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原有居民未搬迁,县政府又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新批建居民住宅,造成极大的环境安全风险。定边县委、县政府在“边缘残次”油井整治中乱作为,制定的政策与现有法律法规相违背,对非法生产的“边缘残次”油井指定部门管理、收取税费,给辖区内126口非法“边缘残次”油井穿上了“合法”外衣。这些“边缘残次”油井抽出的原油就地脱水,废水直接排入渗坑污染环境。
  三是群众对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反映强烈。地表水整体呈现恶化趋势,榆溪河流域每天有近2万吨废水直排入河。地下水位下降十分严重。红碱淖水域面积已由最初的67平方公里减少至32平方公里;部分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屡禁不止。个别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措施薄弱,变成了污染集中区。兰炭、电石、金属镁等高耗能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水平低,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危废处置不规范。榆林市的医疗废物处置收集率仅为13.7%,且市医废处置中心自2008年运营以来,一直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长期违法运营。油气开采产生的油泥及含油废水等废弃物收集和处置不规范,存在简单掩埋的违法问题;农村环境污染凸显。工业企业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和地膜,在土壤中大量残留,造成土壤污染;饮用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榆林市红石峡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有38户1630平方米建筑未拆除。此外,煤炭过度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地下水系破坏、植被枯死、煤粉尘污染环境等问题,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集中。
  督察强调,榆林市委、市政府应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巡查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榆林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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