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榆林市妇联在陕西省妇联十二届七次执委会议中,荣获2016全省妇联新媒体传播“先进单位”称号。这是市妇联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之后的又一喜讯。
近年来,榆林市妇联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妇联工作任务实际,创新新闻方法,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拓展网络等新媒体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我市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成就,今年7月,市妇联被中国妇女报评为2016年度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先进单位,12月,被省妇联评为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在日前召开的陕西省妇联十二届七次执委会议上,榆林市妇联荣获2016全省妇联新媒体传播“先进单位”称号,为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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