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促使“一把手”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带头以身作则,更好地落实部门党组主体责任。11月17日下午,吴堡县在会议中心召开2016年政府六部门“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大会,来自司法局、农业局、文广局、卫生局、统计局、科技局的6位党政“一把手”对今年以来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后,并口头回答、说明联系委员们提出的询问、质疑,同时结合会前对6个部门的访廉问卷测评和个别谈话,最终均获全票赞同被评为“廉洁”等次。
市委第十二巡察组成员、榆神工业园区相关负责人莅临指导观摩会议。县相关领导及全体县纪委委员,各镇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县直各部门、中省市驻吴各单位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一把手”履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勤政廉政上仍然存在不少思想误区,具体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职责定位还不够清楚;自身表率担当作用差。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反腐倡廉领导职责。各镇、各部门一把手必须要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印发了《2016年度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2016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表》等有关文件要求,加紧动快、查漏补缺,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任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规定动作”去完成,重视研究本镇、本部门、本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及早防范。三要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当前重点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要监督扶贫、财政、民政、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负责人和村会计等直接与群众办理相关事项联系紧密的人;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顶风违纪的各种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领导不力发生重大违纪问题的必须问责,发生窝案、系列案件的必须问责,巡视、巡察发现严重违纪问题的必须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必须问责,同时县纪委将配合县委对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末位的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实施问责,还将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末位的纪委、纪检组实施问责。
会上还宣读了测评票填写办法、测评结果应用以及访廉通报。
编辑: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