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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天军当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7/2/18 15:53:00 来源:延安新闻网 作者:未知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2月18日下午,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康天军为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天军同志简历

法院院长  康天军

康天军,男,汉族,1968年3月生,陕西岐山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历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审判员、研究室主任,陕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陕西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兼)、党组成员,2016年2月任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市五次党代会代表,五届市委委员,市四届、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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