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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不变 须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2017/3/17 9:07:09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未知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2月底,教育部发文称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不再限于8月31日。不少家长一直关注陕西是否会有变化。昨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今年入学政策保持不变。

  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3月16日,省教育厅发文明确,“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仍为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充分调研论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特别要突出重点地区、热点学校和重点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区分,确保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严格实行划片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通过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群众择校强烈的主城区、热点学校的指导管理,督查监控。划定片区确需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在全面做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基础上,一律取消义务教育特长生招生。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专门明确随迁子女、军人子女、引进高端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政策性借读生的入学条件和办法。要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纪问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搞变形走样、打擦边球,以强有力的手段和举措保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要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华商报记者 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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