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_头部通用}
{KS_位置导航}

榆林一凉面店调料中加罂粟壳 店主被判刑

2016/11/16 9:59:15 来源: 榆林日报 作者:未知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近日,绥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钟某(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钟某听说在凉面里添加罂粟壳(俗称核桃皮)可以提香,便将其家中为给饲养的猪止泻使用后存留的罂粟壳用油炸后碾磨成粉末状,掺入凉面调味品汤中。今年3月6日起,钟某在位于绥德县石家湾镇其经营的凉面店的凉面内加入掺有罂粟壳粉末的凉面调料汤,制作凉面出售。4月18日,被该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查获。

  据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绥德县尚属首例。今年,绥德县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先后对县内的“夜市”“黑作坊”“娱乐场所”“猪头肉店”“火锅店”“早餐店”“保健品”“粉条”“皮冻”“烟酒门市”“食用盐”开展专项行动。截至10月20日,该队累计出动80余次,查获问题酒22箱、问题药7箱、不合格保健品116盒、死因不明的野生动物56只、不合格食用盐3吨,联合食药局销毁皮冻和劣质猪油约5吨。


{KS_DIGG样式一}
关键字:
上一篇: 渭南:女子排队结账手机被“秒”偷 监控全程记录
下一篇:男子深夜撬车被抓 称双11给妻子购物无钱支付

网友评论

    true 
    {KS_尾部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