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丽白 记者张玲)11月19日,榆林市公安局大昌汗派出所及时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行政拘留一人。
11月18日12时许,府谷县公安局大昌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大昌汗镇郭家湾神华煤矿公寓楼内有人打人、乱砸楼道内公共物品。接警后,值班民警及时处警到场。在大昌汗镇郭家湾神华煤矿公寓楼内,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躁狂难耐,被其同事拉住,按倒在接待室门口的椅子上。民警到场后,男子欲冲上来殴打民警。经调查走访得知,王某(男、汉、1980年1月2日出生,陕西省宜君县人)醉酒后回到其工作单位郭家湾神华煤矿公寓楼道内无故对其单位业务部经理高某进行殴打,后又将公寓楼道内多处摆放物品进行打砸,后被其同事拉住,按倒在楼道接待室门口椅子上。
由于王某系醉酒状态,无法配合民警工作,民警强行将其带至派出所,约束致其酒醒,待酒醒后的王某对其在单位公寓楼道内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王某主动悔过,积极与被侵害人及煤矿领导进行沟通,并予以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及煤矿领导的谅解。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已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