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The Site of the Superior Court of Shaanxi-Gansu-Ningxia Border Area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位于延安城南南寨砭山上。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前身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高等法院,院长董必武。
1937年7月12日,边区高等法院正式成立,谢觉哉任院长。雷经天、马锡五等同志也曾先后担任法院院长。
1947年3月,边区高等法院撤离延安。1948年光复延安后,又迁回延安。驻南寨砭山。1949年3月8日,边区高等法院改名为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同年6月进驻西安。1950年1月19日,边区法院随边区政府工作的结束而撤销。
高等法院在中共中央的重视支持下,先后推行了三级三审制度、上诉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狱政制度,并独创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边区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高等法院在南寨砭山上的旧址现存66孔土窑洞、石窑洞和一座礼堂 、2个岗楼。占地3.5亩,分为办公区、警备区和监所3个部分。群众俗称此山为“法院山”。2002年10月始,陕西省法院系统修复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到2005年底,旧址建筑修复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建设工作也已进入实施阶段。